[湖北]出台农村客运运营服务规范
为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行为,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,经过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,近日省运管局印发了《湖北省农村客运运营服务规范》(简称《规范》)。
《规范》由9部分、52条组成,明确了对农村客运经营者、从业人员、车辆、站点的管理和服务要求。《规范》要求农村客运经营者应设立安全、运营调度等管理机构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,切实履行从业人员教育、车辆技术管理、动态监控等企业主体责任;要求从业人员做到遵章守法、安全行车、文明服务;要求农村客运车辆手续齐全、车况良好、车容整洁、标识醒目;要求农村客运站点按照便捷、舒适、美观、卫生、安全的原则,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乘环境和服务。《规范》针对农村班线客运、区域经营客运、包车客运、预约客运的不同特点,从组织形式、服务要求、运输价格、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服务要求。
下一步,湖北将深入开展《规范》宣贯工作,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、从业人员自觉践行《规范》、引导农民群众监督执行《规范》;指导基层管理机构结合本地农村客运实际和《规范》要求,修订完善农村客运服务考评办法,将考评结果与农村客运油补退坡资金、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发放挂钩,推动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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