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交通运输领域“平安之星”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
2021-03-01 11:47:02
交通运输部
根据《中央政法委办公厅关于举办“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”的通知》(中政委明电〔2020〕5号)、《交通运输领域“平安英雄”候选人推荐工作方案》精神和要求,为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听取意见、接受社会监督,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3月1日至5日(5个工作日)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反映。反映形式为电话、信函、电子邮件,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联系方式: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王殿雨,电话(传真):010-65292067,电子邮箱zhuanxianggzz@mot.gov.cn。
交通运输部办公厅
2021年3月1日
全国交通运输系统“平安英雄”候选人
推荐对象名单
冯彦辉 国家铁路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主任
尼玛扎西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日喀则公路分局卡噶公路养护段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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